宾阳县露圩至石塘公路(K1-K8)路面提升工程标段名称
发布时间:2021-09-28 信息来源: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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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宾阳县露圩至石塘公路(K1-K8)路面提升工程已由
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宾发改项字〔2021〕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宾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宾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宾阳县露圩至石塘公路(K1-K8)路面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2021-G2-00055-HYZZ
建设地点:宾阳县露圩镇、甘棠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7公里,实际维修路段里程为4.5公里。
2.2计划工期:
90日历日
2.3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4工程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招标的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且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被限制参与工程投标受惩黑名单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20年度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20〕26号)或《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初次进入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432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9日 00:00 时至2021年10月19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投标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投标预备会时间:/,集中地点:/。
6.2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南宁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 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使用投标人数字证书并加盖投标人的企业电子公章、企业法人电子私章。开标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均需要将 CA 数字证书携带至开标现场解密。 现场开评标活动遵守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制度要求。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s://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宾阳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华义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路231号 |
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5号福岭花园1栋1单元101号 |
邮编: |
530400 |
邮编: |
530003 |
联系人: |
蒙工 |
联系人: |
甘工 |
电话: |
0771-8221306 |
电话: |
0771-5789767 |
传真: |
0771-8221306 |
传真: |
0771-5789767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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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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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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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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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单位: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服务地址: |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 |
交易服务电话: |
0771-2856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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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宾阳县交通运输局 |
行政监督地址: |
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路231号 |
行政监督电话: |
0771-8221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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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8日